他自己蹲在路旁,啃了一个馒头,歇息了半个时辰,才重新上马离开。

“你女儿已经到了府城了。”

“之前不是说去了刘关镇了吗?”

“她听人说去府城找府衙,可以送她们回去。所以就……”

陆时秋不再追问。

三天后出了雁山。又三天进了府城。

陆时秋把马栓到府城门口的生畜棚,一路飞奔到了府衙旁边的巷子里。

当他看到他养了四年的粉团子被一群乞丐追,他整个人如同刀绞。

陆时秋揉了揉眉心,抚了抚女儿睡得安详的小脸。

她刚生下来的时候,那样瘦瘦小小,像只小猫一样,他抱在怀里,哄她入睡,一把屎一把尿照顾。

白嫩可爱的小圆脸,只短短半个月,已经瘦得能看出骨头。

他握住女儿的小手。之前的小手白白嫩嫩像刚出锅的馒头一样,现在纤纤细细,还有一道道口子。

他不想让她受苦,可偏偏他没有照看好她,让小小年纪的她遭此横祸。

这是他娇养了四年的小闺女啊。他唯一的血脉,他差点就要失去了她。

在他不知道的地方,她吃尽了苦头。

他甚至不能为她出一口恶气。他这个爹真的当得很失败。

如果他是个有本事的人,给他闺女请十来个武功高强的人跟着,他女儿怎么会丢?